为贯彻落实《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36号)和《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发〔2021〕23号),推动我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其中关于创建高水平绿色低碳社会部分,方案中提到了以下三种途径:
全省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厉行节约,着力破除奢靡铺张的歪风陋习,坚决遏制餐饮浪费等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行为。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创建行动,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新时尚。优先在各类大型商场营造绿色消费场景,并逐渐推广到全省购物中心、超市、专营店等,提升游客在岛绿色消费水平。鼓励居民绿色消费,推广绿色低碳产品,严格落实绿色产品认证和标识制度。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扩大绿色产品采购范围,国有企业率先全面执行企业绿色采购指南。做好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在海口市、三亚市、文昌市、琼海市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样板城市,在其他市县创建不少于70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样板乡镇。在充分总结推广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在全省全域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到2025年,新增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60%。到2030年,初步建设基本完善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
积极发挥碳普惠机制作用
研究制定系统科学、开放融合且符合海南生态产品特点的碳普惠机制。优先选取涉及旅游消费吃、穿、住、用、行等密切相关产品,统一制定碳普惠认证实施规则和认证标识,建立以商业激励、政策鼓励和碳减排量相结合的正向引导机制。率先在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开展碳中和实践活动,通过植树造林、认养珊瑚、购买绿色电力、驾驶新能源车等方式中和自身碳排放,带动更多社会主体参与碳普惠活动;发挥“海易办”APP已有的平台功能与数据资源,开发“碳账户”管理系统,建立绿色低碳行为相关数据收集分析平台,探索开展碳普惠应用实践。到2025年,初步建立全省碳普惠应用平台,基本建成应用场景丰富、系统平台完善、规则流程明晰的碳普惠系统。到2030年,碳普惠机制更加健全,形成人人低碳的良好氛围。
推动企业落实绿色发展责任
推动企业承担绿色发展的社会责任,激发企业自觉走绿色发展道路的内在动力。通过政策引导,实施清洁生产评价、能源审计等,鼓励企业加大对环保事业的投入,将环境成本纳入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之中,倒逼企业减少其经营活动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持续实行双强制绿色采购“全省一张网”,引导企业开展绿色产品、有机产品等高端品质认证,鼓励电商企业、市场、商场、超市设立绿色产品销售专区。建立企业承担绿色发展责任的评估体系,对企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表现和绩效进行评估,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企业给予通报。
(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