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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发布《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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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9-16 10:09

为加快推进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2〕109号)要求,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起草了《重庆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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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将在2025年,率先建成基本完善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对全国形成示范引领效应。为此重庆市安排制定重点项目87项,总投资超过254亿元。详情如下:

重庆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有关部署,加快推进我市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提升资源安全保障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2〕10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组织开展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2〕35号)要求,结合《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其中在主要目标方面,《重庆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设置了以下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率先建成基本完善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对全国形成示范引领效应。设施布局应遵循相对集中、集约用地、统筹布局的原则,统筹推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现设施集中布局、产业协同发展。完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管理体制机制,全面推进废旧物资减量化及资源化利用,实现城市发展方式绿色转变,城乡居民二手商品交易更加规范便利,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实现集聚化发展,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保障体系更加完善,监管政策更加有效。

(二)具体目标

到2025年,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网络体系更加完善。回收网络设施更加健全,建成规范回收站点7800个,绿色分拣中心10个,交易中心2个。废旧物资回收量和增长率明显提升,9种主要再生资源回收量达到1600万吨,其中废塑料回收量达100万吨,增长率达5%。可循环快递箱(盒)使用量达到10万次,可循环快递回收装置网点5000个,回收企业数量达8500个,增长率达3%。

到2025年,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废旧物资减量化及资源化利用率有效提高,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实现集聚化、规模化、信息化发展。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量1600万吨,回收加工利用率达100%。

到2025年,二手商品交易和再制造产业环境更加优良,城乡居民二手商品交易更加便利,线下二手商品交易市场数量300个,二手商品经营企业数量(含个体工商户)16000个。二手商品流通秩序和交易行为更加规范,交易规模明显提升,流通信息平台建设不断加强。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再制造企业数量达1750个。

到2025年,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重庆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基地规划》和《区域交易中心规划》,完善旧货市场土地政策。

(一)健全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体系

1.有序构建多层级回收利用体系。以便利居民交售废旧物资为原则,科学合理规划废旧物资回收、分拣、打包网点等设施建设,加快健全“前端收集、一级收运、二级转运”的垃圾收运系统,逐步完善村(社区)可回收物回收站点、乡镇(街道)中转站、区县分拣加工中心、区域回收加工利用基地(物资集散基地)及再生资源利用企业组成的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体系,推动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废金属、废玻璃、废纺织品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提升资源产出率和回收利用率。

2.着力提升源头分类和处理能力。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与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两网融合”,推动建设兼具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严格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减少再生资源进入垃圾清运体系。支持回收企业在社区、商圈、公共机构等场所投放智能回收设施,扩大智能回收设施覆盖范围。探索自动回收设施布点与专业物流相结合等回收模式,鼓励龙头企业创新适应垃圾分类需求的再生资源回收新模式,打造集信息、交易、结算为一体的“互联网+回收”智能化平台。推动垃圾转运站增加再生资源回收分拣功能。探索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基地与垃圾处理循环经济园区设施共享、生态共生。

3.因地制宜布局废旧物资回收站点。合理规划建设废旧家具等大件垃圾规范回收处理站点。逐步完善大件垃圾拆分处理设施,加强全过程监管,有效掌握大件垃圾流量、去向。以主城区为试点推动中转站增加大件垃圾破碎功能,逐步推动各区县增加大件垃圾预约上门回收服务。提升站点运营管理水平,鼓励标准化、规范化、连锁化经营,确保整洁卫生和消防安全。支持回收企业采用自建、承租、承包等方式运营废旧物资回收站点,提升全品类回收功能,形成扎根社区、服务居民的基础网络。

4.提升分拣中心规范化绿色化水平。全面提升废旧物资回收设施、技术、模式绿色化发展水平,推广绿色低碳运输工具在废旧物资转运领域的应用。依托《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推进建设规模适当的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鼓励忠县、彭水等区县建设一批技术领先、设备先进、符合环保要求的“城市矿产”综合性分拣中心,服务中心城区和渝东北、渝东南片区。支持万州、江津、秀山、合川、永川、大足等区县建设专业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利用中心和废钢铁加工利用基地,提高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和废钢铁分拣加工能力。鼓励建设低值可回收物利用中心,开展废玻璃及废纺织品回收、分选、加工及销售。

5.加快推进回收专业化发展。支持龙头企业整合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实行规模化、规范化运营。引导回收企业按照下游再生原料、再生产品相关标准要求,提升废旧物资回收环节预处理能力。培育多元化回收主体,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建设;鼓励回收企业与物业企业、环卫单位、利用企业等单位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形成规范有序的回收利用产业链条;鼓励钢铁、有色金属、造纸、纺织、玻璃等生产企业发展回收、加工、利用一体化模式,构建废金属、汽车、动力电池、光伏板、家电等专业回收网络。探索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开展包装回收试点行动。引导生产企业建立逆向物流回收体系,推动汽车、工程机械、电子产品等生产企业利用售后服务体系建立再制造逆向回收网络。

6.强化废旧物资回收行业信息化建设。完善“互联网+废旧物资”产业链条,加快互联网与废旧物资回收行业深度融合。支持回收企业收编整合传统回收人员,利用信息高效匹配提高回收效率。围绕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汽车、快递包装等废旧物资,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逆向物流服务平台和回收网络。试点运用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移动互联网媒介,稳步推进智能回收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实现网上预约、上门回收,推动线上线下协同。支持回收企业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全链条业务信息平台和回收追溯系统,形成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全流程闭环体系。

(二)提升再生资源分拣加工利用水平

7.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集聚水平。依托现有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再生资源产业园、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基地,统筹规划布局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基地和区域交易中心,做好用地、水电气等要素保障,推进环境、能源等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促进资源再生利用企业集聚化、园区化、区域协同化布局,推动再生资源规模化、规范化、清洁化、高值化利用。以龙头企业带动塑料产业园区建设,促进废旧塑料再生资源化产业集聚发展。深入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与四川省实现区域固体废弃物利用处置能力合作机制,积极推动建设成渝地区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基地,鼓励发展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构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包装废弃物等新品类的区域回收利用体系。编制《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基地规划》和《区域交易中心规划》,统筹规划布局,做好要素保障。

8.推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技术研发。积极引进废旧物资利用技术,培育扶持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循环,推动产业向多元化,链条化方向发展。加大再生资源先进加工利用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力度,推动现有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项目提质改造,开展技术升级和设备更新,提高机械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支持各类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技术研发平台加强技术装备研发,积极开发、引进和推广应用各类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推动各领域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利用水平提升,推动政产学研用一体化科技成果转化。鼓励企业在精细拆解、复合材料高效解离、有价金属清洁提取、再制造等领域,加大关键技术和大型成套装备研发投入力度。

(三)推动二手商品交易和再制造产业发展

9.拓展二手商品交易市场。鼓励“互联网+二手”模式发展,促进二手商品网络交易平台规范发展,加强交易行为监管,提高二手商品交易效率。推动线下实体二手商品市场规范建设和运营,加强对所用场地和交易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鼓励建设集中规范的“跳蚤市场”,家电、手机、家具、服装等二手商品交易市场和交易专区。积极培育发展一批功能齐全、管理规范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加强对二手车电子商务的指导和管理,引导和规范二手车交易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完善重庆废金属交易市场,着力开展废钢铁、废铅、废旧电子产品综合利用。鼓励各级各类学校设置旧书分享角、分享日,促进广大师生旧书交换使用。允许有条件的地区在社区周边空闲土地或划定的特定空间有序发展旧货市场,鼓励社区定期组织二手商品交易或交换活动,促进居民家庭闲置物品交易和流通。

10.健全二手商品交易管理机制。健全二手商品交易规则,明确相关市场主体权利义务。建立完善二手车、二手家电、二手手机等二手商品鉴定、评估、分级标准,规范二手商品流通市场和交易行为。积极推动二手商品销售过程中的“三包”及“售后服务”体系建立,推动二手商品诚信体系建设,规范加强交易平台、销售者、消费者、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共享。完善二手商品评估鉴定行业人才培养和管理机制,培育权威的第三方鉴定评估机构。落实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研究解决二手商品转售、翻新等服务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

11.提升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水平。结合重庆老工业基地振兴,重点推进汽车零部件、工业装备设备等产品再制造。加快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模、重型机床、医疗影像设备等再制造装备发展,大力推广工业装备智能化、数字化再制造,提高再制造全过程溯源追踪的信息化水平和设备的安全性能。支持汽车零部件、机械制造等领域加强拆解与绿色清洗、质量性能检测及智能运行监测等技术研发。支持各领域企业广泛使用再制造产品和服务。加快推动形成旧件回收、整机再制造、关键件配套、再制造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的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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